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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二实验楼、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二实验楼、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7]27号、教发函[2017]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中央)70%,招标人自筹3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平区南口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1762平方米,其中第二实验楼的建筑面积约29860平方米,学生宿舍二期的建筑面积约41902平方米。合同估算价32269.22(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63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二实验楼、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消防工程,电梯和红线内室外工程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18年06月04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18年06月11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9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18 0528